最近在广州,广东,发生了一起父母遗产继承的纠纷。这个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名叫大华和细华的兄弟,他们因为父母去世而继承了一所旧房子。然而,在遗产继承过程中,两个兄弟却瞒着他们的姐姐阿敏,办理了共同继承证书。他们声称,他们的父母只给了他们俩房产。然而,当公证员介入调查时,发现在他们的出生之前,他们的父母有一个名叫阿敏的女儿。这位姐姐虽然外嫁,但一直照顾父母。她从来没有想到自己的兄弟会这样对待她,让她感到十分失望和尴尬。
根据法律规定,继承权男女应平等。因此,亲姐姐阿敏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,有权继承死者的遗产。但兄弟二人却瞒着阿敏办理继承手续,公证员明确指出此行为是违法的。阿敏对弟弟们的这种行为感到特别伤心,但出于对家庭和亲情的考虑,她选择原谅他们,并主动放弃了自己继承遗产的权利。
随着社会的发展,都说女子能顶半边天。在各行各业,女子表现的也不比男子差,但是在继承遗产这件事上,基本没有商量的余地,还是男人继承。可是父母病了,你是女儿应该照顾,不照顾就是不孝顺,如果父母需要赡养,女儿和儿子一样花钱。只是,分家产的时候,又和女儿没关系了。这未免太双标了。权益和责任是相匹配的,赡养父母女儿出了力,分家产自然也应该有份。对此,你怎么看?
热评:
一纸花茶: 姐姐最后还原谅了?!原谅个屁,女孩子怎么了,遗产都是该有的
半顾红尘醉顾坎: 人家只是结个婚,说什么外嫁?!现在的媒体依然还在恶意引导。
天命不敢辞: 姐姐外嫁尽得赡养义务少可以少分,这些都是可以商议的。但至少得让她知道吧。刻意隐瞒算怎么回事?
一棵豌豆花: 无论姐姐已婚未婚,在法律上,男女平等,父母的遗产子女有相同继承权,当然,赡养父母,子女亦有同等义务。
流浪者一个: 看生气了!姐姐早早辍学也是因为两个弟弟吧,父母重男轻女,两个弟弟也臭不要脸,姐姐为什么放弃不要财产,为什么拱手相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