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周某坤不小心撞倒狗,到他被人殴打,前后隔了才1个小时,这群人纠结团伙,打击报复的动作,可以说相当熟练,看上去不像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。如果再有负责维持一方的社会安定安宁的治安队参与,事态就更为严重了。治安队本应是保护村民的,却帮着前任干部打压和欺辱村民,这是什么道理?这个前任村干部,如此凶神恶煞,是怎么当上干部的?为什么明明是“前任”了,还有这么大的“号召力?”他是不是那种把持农村政权、欺压残害村民的“黑恶村官”,这是不是就是典型的,应该被“扫黑除恶”的乱象?
近日,根据河北广播电视台,以及多家媒体的 搜索“媒体" 复制 有一位男子骑车撞 到了村长家的狗,谁知后来,居然被村长以及村治安队上门殴打!
正常的法治社会,人骑车不小心撞到乱跑的狗,该怎么处理,有法律规则亦有村规民约,无论如何都不该蛮不讲理地把人殴打一顿。因为狗被撞到而打人,是典型地认为“人命不如狗命金贵”,而狗之所以这么金贵,恐怕还是因为主人自认为“位高权重势力大”,对他人肆意地欺压残害,以满足自己叫嚣隳突、肆意妄为的虚荣心和权力欲。这种不正当的心态和扭曲的欲望,根源还是在于,部分心术不正的人把持了基层组织,违背公平正义,践踏法治。要除恶务尽,就要彰显法治的力量,铲除滋生黑恶行为的土壤。
热评:
空城城主无心: 没给这人火了就万幸了
跳跳糖2019: 黑社会 地头蛇
做颗星星: 扫除一切害人虫,狗不栓绳就应该无害化处理。这个村长和治保主任也可以无害化处理。
忘了时间的脚步: 五人被刑拘了 这个村长以前是村干部
月光下的沙皮狗: 封建社会呢?